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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佛山市三水区知识产权协会关于开展2017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奖励备案的通知
源自:本站 更新时间:2017-06-16 16:19:56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佛山市三水区知识产权协会关于通过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的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对参加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会员单位职员进行备案,相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
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佛山市三水区知识产权协会
二、备案条件
必须是“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佛山市三水区知识产权协会”中任何一个协会的会员单位工作的职员。
三、备案名额
备案人数须与对应会员级别的奖励名额一致;理事长或会长单位享有备案名额3名,副理事长或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享有备案名额2名,团体会员单位享有备案名额1名,中介服务机构不论会员级别仅享受备案名额1名;
如备案名额与对应会员级别不一致的,应在规定期限内重新提交备案信息至fsipa@fsipa.org,过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备案。
四、备案时间
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7日 24:00,逾期不再受理。
五、备案方式
(1)必须通过协会邮箱备案,接收备案信息的邮箱为fsipa@fsipa.org
(2)备案内容包括:备案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请参照附件2、会员单位2017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奖励备案信息表);
仅接受会员单位与协会对接的负责人的备案信息,不接收个人零散备案;如所有备案信息不详尽的,仅提供备案人数、具体人员信息不提供或非对接负责人备案等不符合要求的,均不接收备案。
(3)备案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24:00,过期不受理备案且不参与奖励计划。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联系人:黄梦妮 88755292,15917005910
2、专利代理人考试真题和答案,下载地址:http://www.mysipo.com/。
附件1、《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佛山市三水区知识产权协会关于通过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的奖励办法》
附件2、《会员单位2017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奖励备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