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的知识产权向债权人出质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并因此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北京模式、浦东模式、中山模式、武汉模式等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探索做法。
为此,我们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模式做成了一辑科普系列,以供大家传递交流。下面,我们来看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模式六:“苏州模式”。
“保险+融资”联动
创新运用信用保证保险+保险资金直投
“苏州模式”是中国人民保险创新运用信用保证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险资直投等方式,通过保险资金投资设立人保(苏州)科技保险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方式,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题,支持高端、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服务实体经济,创新了多种保险资金投资实体经济的模式。
政府方面
按照《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政府对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苏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扶持。
扶持标准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对苏州市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5%给予补贴,主要用于充实风险准备金,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损失进行补偿;贷款奖励的标准为当年对苏州市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上述二项合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保险方面
保险公司作为承保和贷款的同一主体。利用保险资金直投方式,即保险机构利用自身募集的资金,面向资金需求方直接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可以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结果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原则上不超过评估价值的30%,也可以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两年。期限超过一年的,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对其出质的知识产权予以重新评估,或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充担保。
融资方面
在人保财险苏州科技支公司的积极推动下,人保资本与苏州地方创投共同出资设立总额5亿元的人保(苏州)科技保险创业投资基金,以“政、保、贷、投”联动模式,支持苏州市科技型企业。人保资本出资全部用于债权投资,对具有成长性的苏州科技企业提供500万元以内的纯信用贷款。苏州地方创投出资全部用于股权投资。人保苏州基金债权投资本金及利息的全部损失风险均由人保财险苏州科技支公司以承保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方式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