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明确系统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指导申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制订本工作指引。
申报单位使用已有帐号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或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完成网上申报。
(一)网上注册
首次申报的单位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或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
(二)申报
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后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完成系统申报。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在认定公示通过后送交所属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三)审核流程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系统填写申报材料,检查通过后提交-->单位财务管理员审核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对口业务处室主管人员按照申报时间要求,登录系统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提交。
图1 审核流程图
书面申请材料应与网上申请材料一致,附件包含以下内容:
(一)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二)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上一年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专审报告、税审报告等);
(三)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工法、标准、新药证书等;
(四)研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五)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六)研发机构成立文件;有市/区工程中心的提供认定文件作为评审附加分证明材料。
(七)专职研发人员在职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社保或纳税证明);学历及职称证明材料;
(八)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科研院所需提供与省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完成的标志性科研成果不少于3项证明材料;
(九)研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购置发票或专审报告);
(十)新经济企业需提供股权投融资或者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大于500万的证明材料;体现企业技术先进性的证明材料(成果鉴定、科技奖励、创新团队等)。
(十一)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工程中心的,需提供联合共建协议并附上实质性开展产学研合作的证明材料。
申报填报信息时,统一使用工程中心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工程中心名称应为“广东省XXX(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按照规范命名的将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一)主营业务收入:指年度内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若会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二)研发经费投入:指申报单位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申报单位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三)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数:指工程中心内部直接参与研发项目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以下的人员。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数占比中心专职研发人员数50%以上。
(四)研发项目:指近三年立项并开展研发(制)的项目,包括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研发项目的类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新技术开发项目、新工艺开发项目、新服务开发项目与基础研究项目等;项目的立项部门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立项项目、合作单位委托项目、申报单位自立项目。
(五)研发设备原值:指工程中心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六)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依托单位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件数。
(七)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指依托单位主持或参加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数量。
(八)研发机构成立文件:指申报单位内设研发机构成立文件(含相关管理制度),或者经政府部门认定通过的各类研发机构(平台)文件。
(九)新经济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低于20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在某一技术方面具有行业领先实力或者拥有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
(一)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登陆系统(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系统,“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找到“工程中心认定申请入库”,填写申报信息。如果没有账号,请先注册。
(二)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平台
登陆系统(http://www.gdzwfw.gov.cn/),通过“政务公开”-->“办事信息公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找到“省工程中心认定入口”进行网上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