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报告(2024年)

作者:发布时间:2024-11-29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阅读:35112   

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目标总体进展良好

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实现重大优化调整,法治保障有力强化,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创造质量持续提升,运用效益日益凸显,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高,人文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入拓展,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有力保障了创新驱动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我国创新能力综合排名位列全球第11位,较上年提升1位,新增2个全球百强科技集群,以26个集群数量再次位居各国之首。

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要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完成修改。《商标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暂行办法》制定完成。知识产权审查质效持续提升,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16个月,审查结案准确率达到94.2%;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审查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7%以上;作品著作权登记办理周期缩短至25个工作日,软件著作权登记平均办理周期稳定在30个工作日。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建工作稳步推进,发布《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指引(试行)》。

(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增强。2023年,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49万件,在319件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达11.6亿元。全国省级检察院实现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全覆盖,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07万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500余件。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昆仑2023”等专项行动,共侦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万起。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知识产权违法案件4.4万件。知识产权系统共办理专利纠纷行政案件6.8万件。版权执法部门共查办侵权盗版案件4745件,删除侵权盗版链接244.35万条。海关共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6.2万批次。首批10家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第二批15家示范区完成遴选。新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15家,总数达112家。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

(三)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日益提升。创造方面,2023年,授权发明专利92.1万件。核准注册商标438.3万件。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7.4万件,提交海牙外观设计国际申请1814件,收到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6196件,稳居世界前列。认定地理标志产品13件,核准地理标志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201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5842家。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13万件。著作权年登记总量达892.39万件。授予农业植物新品种权8385件、林草植物新品种权915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评选的第二届全球奖中,中国2家企业获奖,再次位居各国之首。运用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达成专利开放许可1.7万项,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21661亿元,比上年增长20.3%。调查显示[ 数据来源于《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我国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39.6%,连续5年稳步提高,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首次超过50%。

(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2023年,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在华建设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分别增至151家、197家,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数量增至423家。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数量增至162家,覆盖率增长至48.6%。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发布《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好差评”制度建设。印发《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工作指引》。在北京、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上线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新增开放4种地理标志数据,开放数据总量达59种。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向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放数据。“IP与创意产业:景德镇故事”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项目。遴选确定10家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及15家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惠及企业40万家。全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8万家,从业人员近百万名,年营业收入超过2700亿元。

(五)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开展高校及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将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有机融入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大力宣传典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经验。成功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图书与版权日、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等活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开展中国专利、中国版权金奖评选活动。利用对外宣传平台、英文网站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平台等加大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就宣传力度,在多双边平台及交流中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和特色智库建设。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获批成立,新增7所高校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点,批准高校通过自主审核新增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硕士点2个。支持11所职业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管理专业。11个省份制定出台专门的知识产权职称评价标准。2023年,全国4万余人报名参加知识产权职称考试,较上年增长约20%。

(六)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入拓展。成功举办两场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致贺信,李强总理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邓鸿森总干事,丁薛祥副总理出席主场活动宣读总书记贺信并讲话。党和国家领导人见证我国与5国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协议签署。3项知识产权成果列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64届成员国大会系列会议。推进《保护广播组织条约》谈判进程。中国被授权实体加入无障碍图书联合会全球图书服务。深入参与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理事会常规议题讨论。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进程。完成与尼加拉瓜、塞尔维亚自贸协定知识产权章节谈判。发起并成功举办首届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主办第14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和系列活动。持续深化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日韩、中欧等机制性交流。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更新签署双边合作谅解备忘录,与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签署版权及相关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成立中欧地理标志联合委员会。完成第二批350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清单公示。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扩展到32个。新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21家、海外分中心2家,产业分中心2家,总数达到47家,累计指导企业海外维权1300多起。

(七)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纲要》和《规划》实施。印发2023年《纲要》和《规划》实施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完成《纲要》和《规划》年度监测评估,发布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报告和第二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先后与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召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推进大会,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重要支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第四次纳入中央督查检查考核计划,14个省份获得优秀等次。

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状况评价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从全国和地方两个层面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年度发展状况评价。全国层面主要通过构建形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考察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总体进展及成效,地方层面主要通过构建形成各省份的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 评价对象未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考察地区知识产权发展差异变化。2024年评价结果显示:

(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稳步提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达到125.5分,比上年增长4.5%,增速提升1.3个百分点,比2021年基期值增长25.5分。各分领域中,知识产权制度指数得分120.4分,保护指数得分130.5分,市场运行指数得分122.4分,公共服务指数得分127.4分,人文社会环境指数得分131.3分,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指数得分123.6分,比上年分别增加2.6分、8.4分、4.1分、4.7分、5.7分和8.4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各领域实现全面增长。

(二)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总体实现稳步提升。全国各省份的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81.0分,比上年提高1.35分,中位数为81.43分,比上年提高1.61分。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山东等6个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在四大区域中,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平均得分均实现稳步增长,呈现出东部地区稳步提升、中部地区加快增长、西部地区逐步追赶、东北地区缓中有升的特点。在重大战略区域中,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得分(92.18分)最高,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得分增幅最大,比上年增长1.99分。

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形势与展望

(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一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对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出更高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为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必须找准知识产权工作的功能定位,自觉把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大局。围绕更好地激励创新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加快完善与新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围绕更好地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更好统筹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有力支撑。围绕更好地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坚决惩处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功能作用。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时代大势,着眼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提供着重要的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一方面需要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制度供给水平,围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完善政策法律体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另一方面需要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技术供给水平,增强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商标、精品版权、优质地理标志产品、优良植物新品种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促进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型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版权为支撑的文化产业、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和以数据知识产权为支撑的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给知识产权制度带来挑战和机遇。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期,新产业、新模式不断涌现,并推动产业变革升级,特别是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不断迭代升级,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新挑战,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迎接挑战,抓住机遇,需要及时响应新技术新产业发展需求,加快构建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展望。下一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一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的部署,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围绕支持全面创新,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查登记模式创新,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登记质量和效率,研究构建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二是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及运用水平。完善知识产权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体系,健全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大力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三年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和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持续实施著作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坚决依法惩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打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综合履职,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与响应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络。四是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普惠服务和重点服务并重,健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公共服务数字化支撑。五是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深入普及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加强高级人才、复合型人才、国际化人才培养,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建设。六是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参与完善多边框架下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平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

 

附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报告(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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