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鼓励科技人才持续创新,鼓励在我市科学技术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加速我市科学技术的发展,协会拟评选一批先进企业授予“技术创新发明奖”称号。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佛山市技术创新发明奖授予我市辖区内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以下组织:
1、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和技术价值;
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奖励等级与设置:
市技术创新发明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二、参评条件
1、参评主体必须为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满三年以上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专利权真实、有效且稳定。
3、该专利已实施,市场竞争力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5、申报专利未申报过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和佛山市科学技术奖。
三、评定原则
评定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专家评定,社会参与;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原则。
四、申报方式
(一)本奖项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形式,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申报企业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其中电子版材料为完整盖章的PDF版本,发送至fsipa@fsipa.org邮箱;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提供一式三份包括申报表、附件材料、其他证明材料等,报送至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秘书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公园内24幢醒陶二楼203室。
(三)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7月20日17:00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丽雯、张国林、章艳
联系电话:88755292
附件:佛山市技术创新发明奖申报表